1.艺术与功利主义
前些时候,美籍华裔策展人兰斯·冯(LanceFung)来四川考察,到川音美院雕塑系讲了一次课,由我做翻译。在讲课及后来的谈话中,他不止一次地表示对中国当代艺术发展的忧虑,他认为在中国当代艺术圈中普遍存在着把艺术当商品甚至当产品来进行制造和进行炒作的现象。在这个问题上我也有同感,在2003年回北京教书以后,我就感到国内艺术家的思想及生活状态与国外艺术家群体的状态大不一样,有明显的功利色彩。当时只是觉得可能是个别或暂时现象,后来经过这两年的亲身经历,特别是面对青年艺术爱好者和学生所提出的疑问,使我感到问题的严重。兰斯·冯的谈话和我产生了共鸣。
我现在觉得,我们需要把艺术的根本问题拿出来讨论一下。作为艺术家,我们与一般社会人群的价值观应该是有所不同的,我们追求的是形而上的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在我看来,艺术不是“艺术品”这一物理存在形式,而是艺术家面对自然时的态度,以及在做艺术过程中的状态。你可以收藏艺术品,但不可能收藏艺术。我们只是通过艺术品去体会艺术家做艺术时的状态,我们不是被作品感动而是被作者感动。
在当下的中国艺术界所存在的严重功利主义现象的背后,是对艺术本质思考的缺失。功利主义的思想方法把人类的一切精神活动看作对物质世界的条件反射,因此漠视人的心灵对自然的依恋,割舍了人与天的一体关系。它将人与人之间的这种暂时的物质交换关系看作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从而使人失去了除交换外的一切乐趣。对于功利主义而言,没有神秘,不存在潜能,更不需要天问。因此也就根本否定了艺术的意义。而这对于艺术家的精神世界无疑是一种灭顶之灾。功利主义可能会使我们获得一些眼前利益,但却从根本上动摇了我们脚下的基石,那就是自信和创造力,它会使我们变得越来越机灵,但却越来越不智慧。因此,我们离天远了,离地远了,离自然就更远了,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迷失了,我们这些被称作艺术家的人居然不关心艺术的真谛了。除了在别人眼球的反光中看到自己的影像之外,再也无法证实自己的存在了。那么艺术对我们来说就真的没有意义了,因为在当今中国社会中,可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又不必使人性格分裂的职业选择很多,何必艺术呢?
关于功利主义的问题,我不想过多的谈它在社会学里的含义及相关问题,在这里我只想就它对中国当代艺术发展及艺术家的思想方法的影响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我认为艺术是人的自我意识作为主体与自然关系的一种体验。而艺术中的功利主义是指在我们面对自然时那种急于要摆脱探索状态的心理要求,它表现为重结果,不重过程,在艺术理念的发展中,偏重于思考受众的审美要求,从而偏离了艺术的基本定义,迷失了开掘人的内在创造性思维这一艺术的基本内容。于是我们不敢在看不到结果的方向做任何探索,每一种思考都期待着实际的回报。殊不知艺术的意义在于探索本身,而不是它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功利主义会使人丧失自信,无法达到艺术探索的真正前瞻状态,因为它的动力和标准来源于外部而不是自身。功利主义的基本价值观,就是从现今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利益中寻求理论支持和物质赞助,因此无法摆脱以经营策略去博取受众青睐的这种买卖人心态。所以它永远不可能真正突破传统的法则和大众的流行意识。
一个艺术家的思想一旦被功利主义所感染,那么他在做艺术的时候,一举手一投足都会有商品交换的痕迹,想掩盖都办不到,艺术将变成设计的结果。艺术的原创性越来越少,抄袭他人变成了艺术技巧的一部分。在这里我必须说明一点,我反对艺术的功利主义并不是反对艺术家卖作品,艺术品是可以卖的,但艺术不能卖。艺术是艺术家对自然的一种态度,它是人与自然之间亲密无间的关系。不应该也不能够被它的结果所导致的社会效益所干扰,否则艺术家对艺术过程结果的预期将会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换句话说艺术的过程应该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艺术家与自然之间的沟通形成了艺术的过程,产生了艺术的结果——即可被受众感知的艺术形式和艺术品。从而引起受众的反映,或批评,或赞赏(购买)。但是如果将这个过程反过来,即受众的反映和选择影响了艺术的过程,从而决定了艺术家的态度,那么这个过程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使它从艺术活动变成了一般社会商品的生产活动了。
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同仁不明白这个道理,把功利主义的思维方式当作使自己的作品出奇制胜的理论基础,使自己的艺术才能白白浪费在小商贩似的勾当之中。另外功利主义会严重束缚艺术家的创造力,使他面对自然时无法保持独立的思考状态,他会左顾右盼,在别人的眼神里寻求支持,要依靠别人的承认来确立自己的价值。对他来讲艺术创作的过程没有任何快乐可言,只有当他的作品被别人认可后(换回名利),他才会一反常态,一下子进入一个超自信的亢奋状态,但却从此再也不敢改变自己的艺术风格,完全变成了对自己那些被人认可的作品的重复。它之所以这样做的心理原因有三点:一是怕有人抄袭了自己的风格之后把自己的“原创”地位取代了,因此拼命加速复制自己以达到广告天下之目的--“这是我的发明,我的品牌。”其实这多半是因为他自己就是有抄袭习惯的人,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也属于正当防卫。二是怕改变了风格后别人不认识自己了,又得从头来。因为他搞艺术只是做给别人看的,自己并无乐趣,一旦找到一种能取悦别人的样式,决不敢轻易放弃。第三点也是最致命的一点,那就是他从根本上对艺术的真谛一无所知,别人对他的某件作品的认可,却成了彻底封杀他仅有的一点想象力的紧箍咒,从而使自己的艺术活动变成了像生产旅游纪念品一样的生产过程。